汕头华侨试验区享有广东自贸区相同的省级管理权限
发布时间:2015/5/4 0:00:00



4月30日上午,省长朱小丹在广州出席了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及政策创新研究课题成果汇报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执行局主任张晓强介绍了华侨试验区发展规划及政策创新研究工作情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主持会议。


  朱小丹充分肯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提交会议讨论的华侨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创新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为华侨试验区建设作出了很好的规划及政策设计。


  广东省长朱小丹在会上表示,将在汕头华侨试验区深化改革,省级下放给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权限同样全部下放给华侨试验区。



  2014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受汕头市委托开展华侨试验区总体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


  朱小丹强调,华侨试验区发展规划要突出特区的“特”字和华侨的“侨”字特色,坚持以港兴区;在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的选择上,要结合汕头因港而兴的优势,更加注重突出“港城融合”。


  朱小丹称,华侨试验区要与海湾新区发展目标对接,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确定一些主导性的量化指标;要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华侨试验区与海湾新区有机融合、叠加发展;科学布局产业,正确处理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关系,依托港口重点发展现代航运、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总部经济、互联网产业、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旅游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