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基斯坦、智利务必按新规操作,否则可能清关受阻!
发布时间:2018/12/21 0:00:00

有出口巴基斯坦、智利的外贸货代人请注意了!出口上述两个国家又有新要求了!


  受“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运行要求,所有出口巴基斯坦与智利的货物,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产地证。因为,报关需要报产地证号,如果报关时没有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


  同时,填制出口报关单时,出口享惠情况如果是享受优惠,在提供原产地证的同时,需要在随附单证一栏打入Y证及其号码。不享受关税优惠的,则无需提供!
 
 

海关通知


当下,这两个要求仅限巴基斯坦和智利,其他协定优惠国家暂时无强制要求。但建议需要享受优惠关税的,在填制出口报关单时,有原产地证的尽量都提供,以免后期海关政策变化需要改单。


  目前,“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正式于2018年4月30日上线,而“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则将于2019年1月1日起上线,未来也可能有更多的国家上线这一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